本报讯 记者李嘉、通讯员张拓、赵颖报道:6月25日,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二支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湖北某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违法收集处理厨余垃圾废油脂行为,给予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我市实行垃圾分类以来开出的首张大额罚单。
6月7日23时50分,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二支队执法人员在夜间巡查长安大道万达广场时,发现一辆鄂A75***白色箱式货车正在收集餐厨垃圾,现场发出阵阵恶臭。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正在装运的男子支支吾吾,无法正面回答。
经查明,此次装运共有蓝色塑料油桶72个,其中2桶装满了餐厨垃圾废弃油脂。该货车所属湖北某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其擅自在市区餐饮门店收集厨余垃圾,且未将违法收集到的厨余垃圾废油脂交市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许可的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二支队依照法定程序,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鉴于该公司积极配合调查,承认违法事实,依法给予该公司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