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20年前的欠条引发一场纷争——
三千元钱到底还了没有?

  【案情简介】

  近日,赤壁市新店镇村民饶某找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并拿出一张2004年写的欠条,希望能够帮助他追回三千元的借款。

  原来,2004年的时候,同村组的雷某要做新房,苦于资金不够,就向同村村民饶某借款了三千元,并写下欠条。随着时间的推移,饶某并未主张归还欠款的权利,其间头部又受到重创,导致回想不起欠条存放的位置。

  直到2022年底,饶某搬家时,无意中发现柜子顶部压着的三千元欠条,便向雷某主张归还欠款。雷某以欠款早就归还为由拒绝还款,还说当时是因为双方关系好,就没有索要欠条。而饶某则表示根本就没有还钱。双方僵持不下,饶某便找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

  【调解过程】

  新店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查看欠条后,发现欠条是真实有效的,其上所记载的人员信息、借款金额、签字时间都没有问题,便考虑是否存在其他因素,导致饶某的权利没有得到主张。

  实地调查是化解一切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在联系村委会干部后,大家一同来到雷某的家中,实地了解当时欠款归还的实际情况。

  雷某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讲述,当时是因为建新房,还差不少钱,就找同村的饶某借了三千元钱。饶某当时没有那么多钱,便向邻居张某借了两千,一齐凑够了三千。后来雷某的子女在广东务工给家里寄了不少钱,就把所有的欠款都还清了。

  司法所工作人员便电话联系了雷某的子女,得知当时的确给父母寄钱用来偿还建新房的债务,但询问到是否偿还过饶某的三千元时,他们表示不是很清楚。

  在村委会干部的带领下,大家来到张某的家中。张某表示事情已经过去快二十年了,记不清楚有没有还这两千元,事情又回到了原点。

  在饶某家中,工作人员也是详细询问了当时雷某建房时借钱的情况,并把找张某借两千元的事情进行核实。饶某表示,自己确实找张某借过钱再转借给雷某,但那是另一笔建房借款,自己当时借给雷某建房有好几笔钱。

  事情调查至此,对当时雷某是否归还饶某三千元仍是找不到确切证据。

  镇村两级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商议后,把从雷某和张某调查到的情况和相关的法律知识给饶某进行讲解,在欠条真实有效的情况下,饶某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但都是这么多年的邻居,还是希望能够与雷某协商解决。

  【调解结果】

  通过镇村两级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沟通讲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雷某一次性支付饶某人民币两千元整,至此双方借款结清。双方都表示,矛盾纠纷能就地化解是最好的,邻里之间就应该和睦共处。

  【案例点评】

  人民调解工作不是“和稀泥”式的调解,而是引导双方当事人“在法律的阴影下交涉”,综合运用法律规则、行规习惯、善良风俗、公平正义观念促进纠纷解决。用综合性思维挖掘纠纷背后的深层次矛盾,注重纠纷解决的高效性、灵活性、合作性,以最俭省的方式最快实现双方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通过协商对话、理性交往,最终形成符合当事人意愿的纠纷解决结果。

  (通讯员 来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