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张瑞豪、高欣报道:“建议你局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提升公务支出透明度……”日前,通城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开展“巡回驻点”监督工作。
该监察组发现,某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在出差期间以微信或现金方式结算公务费用,未严格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在对该单位公务费用结算情况及相关财务凭证深入调查分析后,纪检监察组随即对该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其迅速开展查纠整改,堵塞制度漏洞,完善监督举措。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把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强化问责处置、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的重要手段,针对日常监督、信访举报、案件查办中发现的相关职能部门在干部教育、制度执行、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责任部门、案发单位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对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纠偏矫正”;同时,根据通城县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从提出情形、提出流程、跟踪问效、工作责任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确保纪检监察建议取得实效。
此外,为防止建议书“一发了之”,推动形成整改闭环,该县纪委监委建立纪检监察建议问题整改台账,列明整改单位、整改要求、具体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实行销账管理。按照“谁建议谁跟踪”的原则,以电话提醒、现场督查、报送总结、开展“回头看”等方式对相关单位整改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督办,确保建议书“落地有声”。并对于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通报,对无故拖延或拒不执行的有关单位从严追责问责,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权威性。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先后向14个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5份,提出工作建议38条,督促责任单位修订完善制度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