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成濛、王琪报道:近日,咸安区财政局、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下发文件,在全市率先实施政府采购专员制度改革。
实施政府采购专员制度是财政部门为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先行先试的一项重要改革内容,其目的是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提升依法采购能力水平,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
政府采购专员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由各预算单位确定一名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的在职正式工作人员为采购专员,对单位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和审核把关,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监督检查、质疑把关、合同审核、832平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营商环境考核等工作。
政府采购专员是各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协调员、联络员、审核员和监督员,对规范单位政府采购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咸安区财政局、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和省市部门要求,不断完善政府采购专员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对政府采购专员的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