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粗心未关火 引发火灾被拘留
本报记者 王恬 通讯员 朱燕林

  因过失引发火灾,6月1日,嘉鱼一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刘某是嘉鱼一餐馆厨师,5月23日下午,刘某因中途离开厨房接电话,导致油锅起火引起火灾。

  消防救援人员经过近一个小时紧急救援,将大火扑灭,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经查,火灾面积达100平方米。

  嘉鱼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取证后,于5月31日将刘某移送至嘉鱼县公安局。目前,刘某已被嘉鱼县拘留所拘留。

  当天,为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嘉鱼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鱼岳镇、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县社区、派出所、重点餐饮企业场所负责人在火灾事故现场开展警示教育会,以提高餐饮场所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