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一家政服务公司乱贴小广告

  网民报料:

  我住在通城县城北老转盘民联药店后面院子里,无物业,小管家家政服务公司将小广告贴在楼栋的入户门上面,打电话给小管家家政服务公司,工作人员也不处理。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记者调查:

  通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回复称,该局执法人员经现场核实,根据小广告内容已联系小管家家政服务公司,要求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张贴的小广告清理干净。同时该局执法人员也会加强该地段市容日常巡查工作。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公共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该局已督促小管家家政服务公司履行城市管理责任,不得乱贴小广告。

  (本报记者 王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