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们学校有一只野生动物闯进来了,请你们快来……”5月17日,通山县双语学校食堂闯入一只形态“似猪非猪”的动物,校方连忙报警求助。
民警赶赴现场后,根据多年工作经验,确认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猪獾”,很可能是从学校附近山林觅食误闯进入学校。
为防止猪獾受到惊吓四处乱窜,民警慢慢向其靠近,在众人的协助下,成功将猪獾诱入黑色塑料篮子,进行有效控制,保障了师生的安全。
经县野生动物保护站确认,这只猪獾身体十分健康,后民警驱车将猪獾带至大路乡山口水库附近山林进行放生。
据介绍,猪獾也称沙獾,山獾,是鼬科、猪獾属哺乳动物,毛褐色,喉部白色,面部有两条黑色的条纹,身体粗壮,性情凶猛,野外分布较少,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民警提示:广大群众如遇到野生动物,不可私自救助及盲目放生,应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确保动物得到科学有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