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报料:
我是咸安区璟湖世纪城荷花苑业主,我的房子合同交房日期为2021年6月份,但实际交房日期是2022年9月份。延期交房一年多,开发商没有给予任何赔付,希望相关部门能核实处理。
记者调查:
日前,市住建局约谈了开发企业相关负责人并敦促其按购房合同约定履约。同时,因市民与开发企业是合同关系,如开发企业不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建议市民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权益。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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