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公积金异地买房事宜

网民报料:

本人山东泰安户籍,在武汉工作,公积金在武汉缴纳,请问能不能在咸宁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呢?

记者调查:

4月25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该中心于2022年2月21日解除异地缴存职工贷款预警,全市恢复受理异地缴存职工贷款业务;

二、根据咸公积金发〔2022〕6号《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异地缴存职工(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在本市工作)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凭《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该市民当前户籍在山东,工作在武汉,不符合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该市民,向其解答了相关政策问题,市民表示已知晓。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