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始终把握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要领,擦亮生态环境执法“利器”,深入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拱卫蓝天碧水青山。2022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继2021年连续两年获评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市级“表现突出集体”,赤壁市大队获评县级“表现突出集体”。
一、提站位,建章立制抓练兵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练兵合力。建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市支队长、各分局局长为成员的大练兵工作领导小组,把大练兵纳入各分局、大队年度执法工作考核重要内容,与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一体开展、一体推进”,全面凝聚练兵共识,高效有序推进。
(二)推行清单管理,压实练兵责任。紧紧围绕执法大练兵创建指标,编印工作清单13张,列出具体任务和内容,明确完成时限、责任人员,定期梳理汇总,及时提醒督促,快速查缺补漏,保证重点工作不丢项、不掉队。
(三)定期调度通报,提升练兵质效。编印《咸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简报》12期,通报各分局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专项执法、在线监管和移动执法使用情况,营造“比学赶帮超”浓厚氛围,推动练兵活动深入开展。
二、树标杆,典型带动抓练兵
(一)建立执法尖兵库,树立典型模范。按照“优选、练强、用好”的原则,选拔23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执法人员纳入执法尖兵库,开展集中培训、查办重大案件。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21起,处罚金额1244.5216万元。
(二)建立典型案例库,用好案例示范。举办典型案例办理心得分享会4期,实现办案与学习的有机结合,为执法人员提供有益借鉴。其中,查处某公司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排放污染物案入选全省唯一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指导案例。
(三)建立尖兵工作室,提升攻坚能力。为执法尖兵开设专属阵地,配备专用办公和执法设备,抽调执法尖兵查处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移送案件2起、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移送案件4起,有效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三、重实效,“学战”结合抓练兵
(一)聚焦实训,开展现场教学。采取“集中培训+专项执法+案例展评”模式开展集中培训3期,做到理论辅导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答疑解惑与评教评学相结合、专项行动与提能增效相结合。
(二)紧扣实战,开展技能比武。以技能比武活动为契机,坚持干什么练什么、练什么比什么,聚焦执法主责主业,通过“双随机”交叉执法检查暨技能比武活动查处案件19起,罚款112.33万元,增强活动的实效性、针对性。
(三)务求实效,改善环境质量。牢固全局“一盘棋”,推动科室与支队协调联动,开展长江大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专项执法12个,有力促进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刘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