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报料:
我是咸安区龟山路与旗鼓大道交汇处附近某单位工作人员,发现龟山路与旗鼓大道交汇处附近两个大烟囱中的一个冒白烟,有刺鼻气味,请问这些烟和气味对人体有危害吗?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记者调查:
4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回复如下:该局已郑重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运行环保处理设施,不给周边居民带来影响。要求企业加强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及现场监管,避免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要求施工单位在运营的同时也要肩负自身的环境责任,要加强自律意识,敢于正视群众反映的问题,抓紧落实整改环境噪声污染问题。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