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近年来,咸宁市把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贯穿于咸宁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全过程,念好“山水经”,打好“生态牌”,走好“特色路”,统筹考虑公园城市的生态价值、生活价值、经济价值、美学价值,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打造人城境业和谐统一的大美咸宁、诗画咸宁、活力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联、武汉际华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市摄协联合举办“咸宁之美——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摄影大赛暨摄影展。
一、征稿内容
摄影大赛暨摄影展征稿作品主要立足咸宁城区及周边城市建设发展、自然生态优良、城市规模适中、产业选择较好的特色优势,聚焦河流治理、城市公园建设、山体绿化、湿地生态环境及时尚之城等,完整、准确、全面反映咸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打造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让人们在城市中“推窗见景、开门见绿、出门进园”,让大自然在城市中有机生长,让城市在大自然中科学发展,让人民在城市和大自然中幸福生活,从而塑造新时代城市竞争新优势。
二、主办单位
主办: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咸宁市文联
武汉际华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承办:咸宁市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及展出时间
征稿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9月10日
展出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5日
四、征稿对象
全市摄影家、摄影爱好者
五、征稿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紧扣活动主题,导向鲜明正确,富有正能量,拍摄对象必须是市城区及周边域内,作品拍摄时间为2021年至2023年,投稿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单幅、组照(每组数量限2—4幅)、彩色、黑白均可。
2、本次活动只接受电子数据投稿,提交的摄影作品为JPG文件格式,文件像素在3MB以上。投稿作品要附带简要文字说明,介绍作品的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并在文件名处标注“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十电话+说明的形式进行命名,
3、本次活动不接收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场景的作品(照片仅可在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或减少、大幅度改变等后期技术处理)。
4、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作品为原创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作者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5、获奖作者在等级奖内不得重复获奖
6、本次活动所有入选作品,举办单位有权在举办展览、出版画册、媒体网络等非商业行为的相关宣传中使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不再支付稿酬;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自行负责。
7、主办方对本次征稿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同意本方案之所有规定。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由主办单位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具体设定奖项如下:
摄影作品入选100幅,其中:
一等奖1名,每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二等奖2名,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等奖3名,每名奖励人民币800元
优秀奖14名,每名奖励人民币500元
入选80名,每名奖励人民币200元
所有获奖(入选)者均颁发相应获奖(入选)证书。
七、投稿地址
投稿作品以电子档形式,发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胡保国(咸宁市摄影家协会)
邮箱:272903659@qq.com
电话:1597249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