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报料:
我是咸宁市市区的居民,现在房产证想增加名字,想知道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记者调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称,如将婚前全款购买单独所有的住宅办理为夫妻共同共有,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2、原《不动产权证书》或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以上1-2项资料如能通过共享提取,无需提交。如还有任何疑问,建议前往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现场或者电话联系进一步咨询。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地址:咸宁市旗鼓大道101号 “市民之家”二楼C区,联系电话:0715-8126502。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