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余丁丁报道:4月3日,2023年度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形势研判会商会召开,总结梳理2022年咸宁市自然灾害受灾情况,分析研判2023年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形势,并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预见性和有效性。
会议指出,咸宁市先后出台了《咸宁市自然灾害会商研判工作规程》《咸宁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形势会商研判工作制度(试行)》等制度文件,建立“1+7+N”的会商研判机制,各地各部门各指挥部要把会商机制运行好、落实好。要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及时摸清和梳理各地各行业领域容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风险点位和隐患清单,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避免自然灾害引发更大的次生灾害。
会议要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务必积极适应不断变化的客观现实情况,充分厘清各类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等方面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转变工作思路、不断解决新的问题。要切实关口前移,充分发挥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研判以及宣传教育的作用,不断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万全准备”应对“不测风云”。要积极谋划“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筑牢防灾减灾人民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