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增3个省级生态乡镇、15个省级生态村

  3月25日,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授予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道等57个乡镇“湖北省生态乡镇”和武汉市蔡甸区永安街道老湾村等369个村“湖北省生态村”称号的通报》,咸安区横沟桥镇,赤壁市赵李桥镇、车埠镇获评2023年度省级生态乡镇,咸安区高埔村、峡山村、石子岭村、井头村,赤壁市雷家桥村、龙门桥村、丛林村,嘉鱼县铜山村、王家巷村,通城县九岭村、南虹村,崇阳县大市村、小东港村,通山县孟垅村、梅田村等15个村获评2023年度省级生态村。

  近年来,我市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青山绿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生态立省”战略,大力推进生态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咸宁市共创成国家级生态村2个,省级生态乡镇69个,省级生态村545个。咸安区、嘉鱼县、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5个县区实现了省级生态乡镇全覆盖,全市省级及以上生态村建成比例达到51%。全市生态创建工作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持续提升。(袁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