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

  通城县市场监管局秉承“企业自愿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采取“一门店一承诺”的方式引导企业参与“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目前,全县鸿联悦客、保鹤堂、世纪华联等15家企业试点示范企业,结合各自经营情况承诺实行“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

  该局为承诺单位悬挂“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公示牌及退货规则,明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责任义务,引导经营者积极开展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工作,深入推动售后服务的整体提升,提高市场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至今15家试点示范企业共完成线下退货金额35万元。

  通城县鸿联悦客超市所属4家分店坚持“诚信为本,和谐共赢”的企业宗旨,严把商品进货关,质量关。该超市在县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已全面实行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并将实现退换货的商品品种对外公示,消费者不满意,不喜欢的商品在满足七天无理由退货条件下可退换货。截止目前,已为48位顾客提供了七天无理由退换服务,实现了与网店同样的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被市市场监管局确定为全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商户。 (杨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