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城县消费者委员会紧密携手,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关注民生消费,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强化诉转案,着力建强12315消费维权网络,做实做优12315品牌。2022年,全县规范建立消费维权站30家,创省级示范站1家,市级10家,发展ODR(在线调解)企业8家,创建省级消费教育基地1个,省级放心消费示范村1个、省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1家。
开展消费教育引导
唱响维权品牌“3·15”
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委会的首项公益性职责,也是增强消费维权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重要手段。通城县市场监管局认真抓好消费宣传教育,扎实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联合县消费者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开展消费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等“五进”活动,广泛普及消费维权知识,不断扩大消费维权社会影响。
在开展消费教育活动中,通城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指导在湖北黄袍山绿色产品有限公司设立“湖北省消费教育基地”,引导帮助搭建好“名优特色产品+消费教育+消费者”平台,当好消费者的代言人,帮助消费者知情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不断提升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2022年4月,省市局领导深入湖北黄袍山绿色产品有限公司认真检查消费教育基地标准化建设、消费投诉服务站运营情况,详细了解企业开展消费教育、发布推广名优特色产品、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等相关情况,鼓励企业积极打造成集生产经营、消费体验、旅游观光为一体的标准化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希望企业进一步发挥好省级消费教育基地在消费教育、消费维权、消费体察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湖北黄袍山绿色产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被省消委会授予“湖北省消费教育基地”牌匾,为通城唯一一家省级消费教育基地,其产品先后通过了“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本草天香”商标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黄袍山油茶”被认定为“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关注民生消费调解
彰显为民维权情怀
近年来,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把“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作为展示政府形象、服务市场主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正如县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庆富强调:“要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放在心上,适应新常态,注入新理念,取得新成效。”
近年来,通城县市场监管局实行局所联动,积极开展12315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全面清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等部门设立的各类站点200多个,突出“五个明确”,即:明确建站标准、明确建站原则、明确建站对象、明确建站目标、明确建站步,全面开展12315维权服务站“九进”活动,即:进商场、超市、景区、学校、公用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社区、农村、集贸市场,每个站点明确一名指导员,对内指导基层市场所、对外指导市场主体,指导员做到公开姓名、照片、职务、联系方式,认真回应人民群众的每一件诉求,计划用三年时间全覆盖,力求各类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2022年,通城县市场监管局12315消费维权指挥中心共分流转办投诉、举报2171件,已办结2078件,办结率96%,挽回经济损失158.6万元。
处置群体性投诉事件,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护人民利益,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成为当前消费投诉的重中之重。
2022年1月27日,通城县市场监管局收到隽水镇银山金城小区业主委员会3人送来的一面写有“市场监管暖人心 秉公执法为人民”字样的锦旗。
原来,2021年7月16日,县局接到咸宁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转来的关于通城县隽水镇银山金城小区购房者罗某、李某等多位业主投诉称:通城县银山金城小区未按照《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其物业仍然向居民每户收取2300元天燃气开户安装费,要求相关部门核实处理退还天燃气开户安装费。案情就是命令,县局消保股股长杨海一边向局领导报告情况,一边准备带领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和城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前往某物业管理公司调查核实,调查清楚情况后,县局责令当事人将违规收取的燃气工程安装费退还给小区商品房买受人罗某、李某等366户购房户。
网络购物纠纷处理是当前最难调处的投诉热点之一,投诉金额不大,商家地址不祥,维权处理程序复杂、成本过高,成为老百姓关注的热点。2021年12月27日,通城12315投诉中心接到消费者雷某、刘某、院某投诉:其在拼多多平台某店铺购买的恒元锂电、恒威锂电用后多次出现质量问题,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帮助处理。接到投诉后,县局领导决定立案查处,经县局执法人员抽样送检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后,消保股立即组织调解处理,县局同时对被诉方作出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抽检不合格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
做实做优维权品牌
通城县市场监管局以“放心舒心消费在湖北”创建活动为契机,按照“政府主导、市场监管牵头、村企协作、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要求,积极推进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维权新模式活动,全面开展创建省级放心消费示范村和示范企业活动,创建社会放心消费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地服务通城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文明城市创建。
在推进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维权新模式活动中,通城县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通城县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监督办法》,并与多家大型超市进行洽谈,确定通城县鸿联悦客、保鹤堂、世纪华联等15家企业为试点示范企业,积极开展创建实体店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维权新模式,敦促经营者进行自我教育、自我规范、自我监督,制定经营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维权承诺,打造消费者满意企业。通城县鸿联悦客超市在所属4家分店开展创建实体店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维权新模式试点示范后,在超市内设立了消费维权联络站,坚持“诚信为本,和谐共赢”的企业宗旨,实行七天无理由退换服务,一年来共为128位顾客提供了七天无理由退换服务,被咸宁市市场监管局确定为全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商户”和通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企业。
2022年,在“放心舒心消费在湖北”创建活动中,结合通城县委县政府关于解决产业帮扶力度弱化、联农带农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方案文件精神,在县局领导多次深入调研后,推荐麦市镇陈塅村创建“全省放心消费示范村”、湖北保鹤堂医药有限公司创建“全省放心消费企业”,有的放矢的在全县深入推进放心消费示范村、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在创建过程中,局长徐庆富多次上门现场进行行政指导创建企业和村夯实创建工作的硬件设施建设,从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设立食品快检室、制作宣传牌匾及台账,到高质量提升软实力,加强宣传引导,召开种养大户座谈会,召开好群众屋场推介会,亲力亲为,实地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修订整改,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圆满完成。11月底,放心消费示范村、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顺利通过了省市局验收。
加大“诉转案”力度
秉公执法为人民
近年来,通城县消委会坚持消费投诉案调并举,加大“诉转案”力度,以实现社会共治为目标,在处理消费投诉过程中改变“为调解而调解”的工作方式,主动分析研判案件是否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积极从调解中发掘、深挖违法案源,向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相关违法线索作后续跟进查处,积极借助行政执法力量,通过加大对故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诉转案”力度,进一步震慑经营者违法行为,助力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环境净化的“双目标”。2022年以来先后向县市场监管局移送违法案件线索36宗、向县公安局移送违法案件线索3宗。
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密切关注舆情,做到有“举报”必查,有“投诉”必复。2020年1月26日,县局接到消费者打来投诉电话,告知有人举报在疫情严峻时期哄抬物价的问题,消保股和杨海立即向县局领导报告,并和价竞股2名工作人员立即赶到消费者投诉的某超市展开调查,经查,当日该超市销售价格在进价基础上加价率均达到53.5%至64%,其行为违反了价格法有关规定,最终县局对该超市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案被市局列入典型案例。
2022年12月初,通城防疫放开后,老百姓出现了抢购防控药品的风潮。12月12日上午,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市民李先生投诉称:在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平价药店购买了2盒连花清瘟胶囊,单价每盒50元,并出具了由该药店盖章的购货凭证,属哄抬药价行为,请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依法做出处理。杨海立即向县局领导报告后,当天中午1时,随同县局价竞股、药械化股负责人和麦市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赶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销售记录显示在进价的基础上上涨了300%以上,属严重哄抬药品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性质比较恶劣,现场予以立案,并迅速将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曝光,随即向全县发出了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合理采买防疫物资,切勿因恐慌情绪造成不理性消费。该案被省局列入典型案例。
通城县市场监管局把消费维权的大事抓在手上,大力推动消费维权示范站点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开展优质服务,创新工作制度,创新信息公示,促进社会监督,为老百姓撑起一片天。 (杜文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