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袁昊铭、卢金勇报道:“‘首违不罚’体现了税务部门的执法温度,也是对我们的信任,非常暖心!”近日,通城某公司财务人员对上门辅导的通城县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据了解,该公司财务人员因工作疏忽错过了纳税申报期。税务机关向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同时上门服务进行纳税辅导。纳税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规定期限内在便民办税大厅进行补充申报。经核实后确认其符合“首违不罚”政策适用条件,依法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自当地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工作以来,通城县税务局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开展纳税辅导融于行政处罚的有效途径,用电话、微信、上门辅导等多种形式,倡导推行柔性执法,不断增强税企互信、和谐征纳关系。截至目前窗口受理“首违不罚”业务中,不予处罚纳税户累计153户。
“首违不罚”告知承诺制度是税务部门积极践行行政指导工作、以行政指导为抓手提升纳税人遵从度的方式之一,对帮助企业完善内控制度、降低涉税风险发挥着重要作用。下一步,该局将持续稳步推进“首违不罚”工作,通过柔性执法“温度”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