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中心城区良好交通秩序环境。2月16日,我市开展无牌车、僵尸车及飞线充电综合整治行动。
上午,在城区交警二大队院内,交警大队和市城管执法委执法人员整装待发,将对同惠广场路口、咸宝路、鱼水路路段的电动车、摩托车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道路两侧违法停放的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进行拖移,对无牌的各类二、三轮摩托车进行拍照登记,依法进行查扣。
“您未佩戴头盔,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我们依法对你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50元。”记者在同惠广场见到,路口车辆通行井然有序,大部分市民都能规范佩戴头盔、将非机动车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上,但仍有个别车主图方便随意将电瓶车、摩托车停放在人行道上,影响了行人通行。
在整治行动中,市城管执法委二支队执法人员卢克武介绍,对随意停放的车主,会先进行警告教育,引导车主规范停车。“个别电动车违停现象,我们会及时把车辆移放到附近的停车位内,保证正常的通行秩序。”
9时15分许,在同惠广场路口,一辆行驶的电动三轮车被执勤交警拦停。
民警舒斌上前询问驾驶员是否知道该时间段不允许电动三轮车通行时,驾驶员表示,平时在乡下,对这些了解的很少。并当场表示今后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交警对其予以警告教育,最终作扣一分、罚款一百元处理。
与此同时,在咸宝路水果市场门口,一辆白色无牌电动摩托车吸引了执法人员注意,“这是谁的车?请您出示摩托车驾驶证。”民警询问后得知该车不仅无牌,且车主未获得摩托车驾驶证,该车辆当即被依法查扣。
据悉,针对城区电动车、摩托车管理问题,我市多措并举,持续加大打击力度,整治效果明显。2022年中心城区电动车、摩托车驾驶员头盔佩戴率、带牌上路率均达90%以上,非法安装雨篷现象减少到5%以下,涉及二、三、四轮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8%,亡人交通事故同比下降55%。
接下来,我市将继续对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推进城市交通常态化管理,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