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商转公”究竟怎么转?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恬 黄兰芬

  公积金“商转公”是惠及民生、保障民生的有力举措。 近日,我市对外公布“商转公”政策。申请职工先自筹资金还清商业贷款,就可转为低利息的公积金贷款。这一政策出台后,受到市民广泛关注。

  “商转公”后贷款额度是多少?“商转公”后贷款期限是多久?“商转公”办理流程如何?近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商转公”业务已开通

  “你好,看到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关于‘商转公’的便民举措,我也想办理,请问期房能够办理吗?”“我是组合贷款,能不能也办理‘商转公’业务?”“办理‘商转公’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近日,咸宁日报新闻热线不断接到市民的咨询电话,希望获取更多的详细信息。

  咸宁市民之家三楼公积金窗口工作人员介绍,政策一发布,大量市民打进电话询问,甚至不少市民特意跑到前台来咨询。

  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策发布近一周了,咨询热度不减。每天他都会接到大量咨询电话。大家咨询的热点是“商转公”后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自己是否符合条件等。

  他还介绍,“商转公”需要职工自筹资金先还清商业贷款,房子在银行解押,取得房子不动产权证,再转为公积金贷款。

  春节后,我市各个银行迎来提前还贷潮,还有很多市民在预约排队中。受个人自筹资金和银行排队还款影响,我市暂未迎来“商转公”业务办理热潮。

  减轻市民房贷负担

  为什么“商转公”业务受到市民广泛关注?因为此事涉及购房者切身利益,能实实在在减少他们房贷。

  据了解,近年来在我市多个民生沟通平台上,市民屡屡询问我市是否开通“商转公”,大家强烈呼唤开通相关贷款业务。

  应广大市民需求,在我市公积金资金使用率处于安全合理范围,当前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充足情况下。我市研究出台了相关政策,开通“商转公”贷款业务。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后,能减轻购房职工多少贷款压力呢?以30万元、15年期贷款计算,4.9%的商业贷款利率是12.4万元,3.1%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是7.6万元,两者利息支出相差4.8万元。

  咸宁工商银行个贷经理陈经理介绍,有一些市民商业房贷利率要高于4.9%,甚至在6%以上,是公积金贷款利率的2倍及以上,如果这部分人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房贷利息支出至少要少一半。

  陈经理说,如果市民已还大半商业贷款,那么不建议“商转公”。商业个贷,一般是按照等额本息方式还款。本金逐月递增,利息逐月递减,每月还款额(月供)不变。也就是说,购房者还房贷,前面所还的大部分是利息。如果购房者商业个贷还得差不多,这时候还的基本是本金,如果再转为公积金贷款,就需要重新支付一笔利息,不划算。

  办理流程后期优化

  记者了解到,公积金“商转公”业务也有条件限制。

  据了解,贷款对象与缴存对象不一致不能“商转公”;原商业个贷不能转为公积金组合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个贷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原商业个贷房屋为联名购买的,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婚姻关系联名购房除外;异地购房贷款、代际互助贷款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采访中,一些市民表示,“商转公”中有一些条件,抬高了办理门槛,新政策惠及人群有限。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商转公”是我市一项全新的业务,目前处于先行先试阶段。并且,“商转公”业务涉及诸多流程,需要银行、公积金中心、申请职工等多方紧密配合才能完成。后期,将不断优化相关流程,尽力满足职工需求。

  目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经与各个银行进行多次沟通,请求银行给予支持和配合。只要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商转公”,银行给予支持,让职工提前结清商业贷款。

  “商转公”具体办理流程为,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先自筹资金还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余额,并于还清之日起15日内注销商业银行个贷不动产抵押登记,再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办妥后按规定程序发放公积金贷款。

  热点问题立即回应

  市民朱女士问:“个人房贷从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最高能贷多少钱?”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不得高于原商贷剩余本金,取万元以上整数,且不高于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最终核定额度,还需要根据公积金业务系统测算结果来。

  例如,除去房贷利息,朱女士还欠银行30万元的本金。朱女士结清这笔本金,并结清利息后,取得银行证明,再在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过公积金中心核定,朱女士符合“商转公”条件,可以贷款30万元。那么,朱女士“商转公”后贷款额度是30万元。

  市民郑先生问:“房贷从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年?”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不超过原商贷剩余的贷款期限,且不高于公积金贷款期限。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例如,郑先生商业房贷还要还15年,现在转为公积金贷款,则最高贷款期限为15年。

  市民甘先生问:“‘商转公’后贷款利率是多少,低了多少?”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首套房,贷款期限五年期以下(含5年)为2.6%,五年期以上为3.1%。二套房,5年以下(含5年)为3.025%,5年以上为3.575%。 目前,商业银行1年期LPR为3.65%,5年期以上LPR为4.3%。

  市民程先生问:“第三套房子,能否办理‘商转公’业务?”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第三套及以上商贷房屋不能“商转公”。具体按公积金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来。我市公积金“认房”,指缴存职工本人(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动产登记的房屋、个人征信报告中住房贷款未结清的房屋都纳入房屋套数认定。同一套住房,不动产已登记、住房贷款未结清的,认定住房套数为一套。

  市民曹女士问:“在武汉的房子用的商业贷款,本人的公积金交在咸宁。武汉商业房贷能否转为咸宁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不能。“商转公”贷款申请人为本市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职工,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为本市区域内商业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也就是说,“商转公”贷款申请人公积金必须交在咸宁,申请人原商业贷款也必须是咸宁商业银行发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