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5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庆刚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履职、守正创新、团结拼搏、担当作为,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上展现了新作为,开启了新局面。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锚定咸宁建设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目标定位,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坚定不移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落细,坚定不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立法和法律法规实施,坚定不移加强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定不移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坚定不移强化“四个机关”建设,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咸宁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