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报料:
我于12月13日中午12点15分在咸安区回春大药房(横沟南路店)买退烧药和感冒药,但是药店要搭配消炎药等其他类型的药物共计365元捆绑销售,否则不售卖退烧药和感冒药。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记者调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回复称,该局执法人员于12月13日、12月14日先后两次到现场核查,调取有关购买凭证,现已办理完结。经查,投诉人在该药店购买布洛芬缓释胶囊、布洛芬混悬液、N95口罩过程中,该药店要求其购买其他的感冒、抗生素类药品,共花费365元。经现场调查后,药店已将其他的药品购买费用清退,该网民将多买的药品退到药店,并领取了清退的费用315元。对于该药店的捆绑销售行为,该局将按程序调查处理。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