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烟何时不扰民?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恬

  近年来,餐馆油烟扰民的事情越来越多。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居民对此苦不堪言。专家指出,餐饮油烟产生的污染和对人体造成的危害不可小觑,城市管理部门应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监管。

  油烟直排路人抱怨

  温泉桂花路4日晚上,记者来到这条街时发现,道路两侧的餐馆林立,油烟四起,满街都是浓重的油烟味,不少路人掩鼻而行,快速离开。

  “人家做饭,我们闻烟。”家住桂花路的魏女士说,“楼下的餐馆一家挨着一家,一到中午和晚上油烟味儿特别重,我们这些住在楼上的居民吃尽苦头。为此,大伙多次向小区物业、城管等部门反映。”

  记者发现,这条大街上餐馆种类繁多,一家经营烧烤的店门前烟雾升腾,格外扎眼。记者走近看到,硕大的方形地排管道正呼呼地冒着白烟,不少行人路过此处都绕着小跑离开。

  “现在天冷还好,大夏天开不了窗真遭罪。”家住餐馆楼上的一位老人说,有的店在门口摆开桌椅,露天经营,浓重的烟味伴着喧哗声,即便关着窗户,也经常搞得一夜睡不好觉。

  餐饮油烟危害很大

  对于餐馆油烟排放所带来的危害,湖北科技学院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徐新创表示不可小觑。

  徐教授说,厨房油烟的成份极为复杂,不同种类的食用油在高温下的热解产物多达20多种,主要有醛类、酮类、烃、脂肪酸、芳香族化合物及杂环化合物等,不同食品在高温下会产生不同类别的挥发性物质,多达数百种。

  一般来说,厨房油烟排放会产出两种物质,一是直接产生颗粒pm2.5(可吸入颗粒物)对空气造成污染,“每年油烟排放对pm2.5贡献率为7%-10%”;二是油在高温情况下,会产生苯并芘,它是一种常见的高活性间接致癌物,易导致肺癌和心血管疾病。

  加装油烟净化装置

  餐饮油烟排放到底有没有标准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章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违者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2020年底,我市印发《咸宁市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方案》。

  今年4月,我市出台《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其中第三十四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咸安区鱼水路中段西侧的潮汕砂锅粥经理陈兵,前往该店三楼平台,站在新安装的油烟净化器排风口说:“这个油烟净化器真好,抽出来的风没有油烟。”今年来,城区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馆还有不少。

  市城管执法委对城区内100多家3个灶头以上餐饮企业逐一进行检查。目前,没有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企业已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咸安城区餐饮企业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和专用排放管道。

  严禁店外露天烧烤

  4日晚,市城管委对城区夜间经营性露天烧烤与油烟污染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城管执法人员来到温泉水产小区门前,看到一处烧烤摊烟尘滚滚,摊主正在吆喝着,食客们三三两两地坐着,吃着串、喝着酒。人行道上一片狼藉,过路行人纷纷绕道而行。城管执法人员对烧烤摊主进行劝导教育。

  “露天烧烤有四大‘罪状’:污染环境、骚扰居民、占道经营、影响市容。”该委市容科相关负责人说,整治行动中,他们挨家挨户告知烧烤商户,严禁店外露天烧烤,店内烧烤需安装和开启油烟净化装置,无店面的临时烧烤摊点,一经发现,当即取缔。”

  今年来,市城管执法委把解决问题作为要求、把工作实效作为导向,谋划启动了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工作,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事要紧事。他们采取定期巡查、集中整治的工作方式,对露天烧烤实行常态化管理,防止治理成果反弹,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