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起,我市发放家电家具消费券
总金额达800万元

  本报讯 记者吴青朋报道:12月8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将从12月11日20点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发放“绿色消费·智趣生活” 家电、家具消费券,投放总金额800万元。

  根据我市家电、家具消费水平,此次消费券投放共设置两种面额家电、家具消费券,共30000张。消费券1:面值200元,最低消费满1000元,发放20000张。消费券2:面值400元,最低消费满2000元,发放10000张。

  据介绍,活动期间,单用户单种券限领取一张,活动期内每期消费券,每人限领取及使用1张消费券。消费券实名领取并使用,不可拆分、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消费者在两大发券平台APP领取消费券后可在APP内查看领取的票券。消费者到活动商家消费,使用消费券发放平台APP支付,即可自动核销消费券。使用消费券的同时可以叠加享受商户提供的其他优惠活动。消费者抢领并使用后发生退款的消费券自动作废,其资金自动退回服务平台账户。

  此次消费券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建行生活APP两大平台发放,消费券仅限在咸宁本地的消费者领取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