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销毁报废车辆

  12月9日,在市兴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车场,咸安区交警大队依法对电动车“三项”整治行动中查扣的一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二、三、四轮电动车进行集中清理销毁。

  该专项整治活动从7月中旬开始,目前已销毁1800多台,剩下的700余台报废车辆将依次进行销毁。

  该行动将有效消除报废电动车上路带来的事故隐患,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居民出行安全。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红菊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