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中,我该怎么做?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萱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作为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我们在疫情防控形势复杂的当下,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疾控中心专家。

  专家表示,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民应当树立“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意识,当好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持续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在外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鼓励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如非必要,请不要前往境外及国内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请关注当地疫情风险提示,做好个人防护。

  二是要做好个人报告。外省来咸返咸人员务必遵守湖北最新防疫政策,按要求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等报备。按照我省当前防疫政策,全市各县(市、区)城区进入社区、小区、学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提供5天内(120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已采样信息;在局部疫情应急处置期间,执行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是要做好个人配合。公众要积极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观察等预防控制措施。疫情期间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居民要自觉听从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社区的管控要求。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