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2年10月综合评价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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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住建厅《2022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方案》(〔2022〕663号)、《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2年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22〕11号)、《咸宁市住宅小区“红色物业”全覆盖纳入城市管理工作综合评价实施评价方案》(咸政办电〔2021〕22号)和全市“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现场会暨城市管理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联席会议要求,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2022年10月份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各地同步对所辖乡(镇、办)集镇建成区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8个评价区域排名及得分:

  第一名:中心城区,得分90.86分

  第二名:通山县,得分90.11分

  第三名:嘉鱼县,得分89.91分

  第四名:崇阳县,得分89.63分

  第五名:通城县,得分89.42分

  第六名:咸安区,得分89.34分

  第七名:咸宁高新区,得分88.87分

  第八名:赤壁市,得分88.56分

(二)各地所辖乡(镇、办)综合评价首末名及得分:

  《咸宁市城区2022年10月数字城管案件处置情况一览表》(详见第五版)

   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