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民政“三下沉”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从“沉下去”到“办得好”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盛勇

  9月15日,我市社会救助领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特困人员认定、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4项审核确认权限全部下沉至乡镇(街道)。

  至此,第一批民政领域高频便民事项已全部下沉。

  今年6月以来,全市民政系统围绕民政领域高频便民事项,找准群众“需求点”,高效推动服务、资源、平台“三下沉”,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近日,市民政局“三下沉”工作经验在全省民政系统推广。

  沉下去:便民清单解民忧

  9月28日一大早,通城县四庄乡五花村干部到九组村民徐某某家里,填写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表、申请书,将申请材料发送给乡民政办。

  原来,村干部在走访时了解到徐某某是精神二级残疾人,身体欠佳,没办法到乡镇便民服务大厅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村干部就来了一次上门服务。

  很快,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就审核完了资料,与残联部门核对了残疾证,在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中为徐某某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并审定通过。

  “这就办好了?”徐某某家属高兴地说,之前申请办理手续繁多,不仅等的时间长,有时还要跑好几趟路。

  这是全市民政系统推进民政领域高频便民事项“三下沉”的一个缩影。

  资源、平台和服务“三下沉”是指围绕群众需求的热点、痛点和堵点,将公共服务事项分别下沉至乡镇、街道,村、社区,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成事。

  为何要推行便民事项“三下沉”?

  有人认为现在大部分事项都已经实现了“一网通办”,审批在后台,群众只需在网上申请,下放没有必要;

  有人认为乡镇(街道)本身负担就重,也没有专业人来做这个事情,接不住。

  针对这种情况,全市民政系统组织专班开展调研,深入社区和村庄发放问卷调查,全面收集群众意见建议。

  结果表明,一方面,群众有期盼,应该“沉”。很多群众对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等事项下沉的呼声很高。

  另一方面,工作有基础,能够“沉”。早在2019年,通山县和嘉鱼县两地民政部门就已经试点将城乡低保和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全面委托下放。试点证明:下放后,权责更加明确,审核更加严格。 (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