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开展联合普法活动

  本报讯 记者王恬报道:8月31日上午,嘉鱼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嘉鱼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新街镇三畈村,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公开宣告暨联合普法活动。

  一大早,村民群众就聚集在三畈村村委会前,看到宣传牌,就驻足停留认真学习,了解长江禁捕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嘉鱼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将事先准备好的禁捕告知书等宣传资料等分发给村民并现场与群众一对一讲解。

  随后,在三畈村党员活动中心举行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公开宣告会上,嘉鱼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对犯罪人员现场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书。嘉鱼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和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分别就长江禁渔典型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讲,并就群众最为关注的长江垂钓问题进行了解答。根据农业农村部《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禁止在长江流域以水生生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垂钓。嘉鱼县属于白鳍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禁止垂钓。

  此次活动的举办,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让村民们对长江禁渔规定有了更直接的认识。会后收到不起诉决定书的当事人自愿购买了鱼苗,并在群众和执法人员的见证下进行放生,修复西凉湖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