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出台不予实施行政强制综合负面清单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本报讯 记者焦姣报道:近期,《通山县不予实施行政强制综合负面清单(第一批)》出台,9月8日,该县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负责人解读政策清单有关内容。

  据介绍,2021年7月1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正式实施,其中对从轻、减轻、不予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做出明确规定,此前,通山县推行了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各执法单位对“首违不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四张清单依法进行了编制公开。

  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清单的出台更是探索推进“柔性监管”“科学监管”的关键一环。

  下一步,该县政府将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能力,服务企业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聚力为群众生活、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同时,在通山政务网上公布包容审慎监管、不予实行强制清单的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