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 记者1日从水利部了解到,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用水权改革工作作出总体安排和部署。
在实践中,用水权主要表现为4种类型——区域水权、取用水户的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和公共供水管网用户的用水权。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基本建立,区域水权、取用水户取水权基本明晰,用水权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用水权市场化交易趋于活跃,交易监管全面加强,全国统一的用水权交易市场初步建立;到2035年,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用水权制度体系全面建立,用水权改革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的作用全面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