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莉敏报道:8月30日,咸宁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咸宁市第一批下沉、前移咸安区“就近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正式公布第一批下放、前移的46项高频事项,更大程度满足群众“就近办、快捷办”需求。
这意味着,市民办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失业保险金申领、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等46项高频事项,再也不用跑远路了,可以到就近的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本轮事项清单主要以市直单位向咸安区下沉、前移为主。其他县市参照执行。清单中,明确列出了事项涉及的领域、名称、类型、下沉层级和详细的下沉方式等,将同步在咸安区各乡镇、街道(社区)办事大厅公布,同时公布办理流程,方便群众查阅与监督。
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社区)、区直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清单履职,加强协调配合,做好配套服务和业务培训。市直各相关单位要针对下沉、前移事项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
据了解,市委编办、市政数局、市司法局将对下沉、前移事项清单开展绩效评估,实施动态管理。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需要新增的,进行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