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不公平格式条款#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不公平格式条款”消费者认知及线索征集调查报告》。调查显示,87.88%的消费者遇到过不公平格式条款,遇到不公平格式条款后,超七成消费者仍会选择继续交易,主要原因在于经营者过于强势,消费者被迫同意格式条款内容,否则无法继续交易。
微评:不公平格式条款屡禁不止,在于经营者过于强势,更深层的原因则是消费者取消交易的沉没成本过高,维权成本也过高,所以在交易时选择委曲求全,交易过后也很少维权,使得经营者得寸进尺。对此需要主管部门主动出击,约束“不公平格式条款”现象,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营造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
●@潇湘晨报:#明星带货# 近日,有网友发文称从演员戚薇直播间购入的面膜是假货,戚薇工作室给予否认。当事消费者又找到一家科研鉴定机构,多个资深鉴定师均判定面膜不是正品,引发网友热议并登上微博热搜。随后,戚薇工作室声称已报警,一切等相关部门调查结果。
微评:明星可以加入直播带货的队列,前提应是自身做好选品,充分了解产品信息,确保售前售后均有保障。如果直播间卖了假货,根据有关规定,主播须负一定责任,对于明星来说,也是对自身名誉和商业价值的损害。对于消费者来说,不管卖家是不是明星,消费时都应擦亮双眼,如果利益受损,应大胆维权。
●@新闻晨报:#指纹锁# 8月23日,陕西西安,一位市民回家时用错了手指开锁,但还是打开了门,随后尝试用其他手指开锁,发现都能打开门,甚至用脚趾尝试也打开了门。联系商家发了视频后,商家同意换锁。
微评:电子门锁的产品安全性和使用安全性真的有保障吗?某地近3年监督抽查结果显示,电子门锁抽查批次共计61次,不合格批次共计11批次。一些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的电子产品看似“高大上”,却因为消费者“不懂”,反而容易带来更多安全风险。消费者购买这类产品时要尽量选择有售后保证的大品牌,市场监管部门也要尽到监管责任,不让假冒伪劣产品横行无阻。
●@工人日报:#标签# 同样是保温箱,“轻奢”“复古”“商务风”的产品总是卖得更贵……近日,不少消费者吐槽在购物过程中发现的商品标签猫腻。记者调查发现,用来帮助消费者细化商品分类的各类标签,反而成为商家变相抬价的新手段。
微评:其实这些标签,就是消费者搜索最多的高频关键词。商家为了流量和销量,把商品打上这些标签,标题加上这些关键词,无可厚非。但同一件商品打上两种标签卖两种价格,按“人”定价而不是按商品自身价值定价,这就显得鸡贼且无良了。
●@央视:#轨迹# “集齐北大清华是什么体验”“小镇做题家的成长路线”“北方十八线小城到剑桥大学”……最近,在一些社交平台上出现了一种新玩法:晒自己的“上学轨迹”。
微评:玩法本身没什么,关键在玩的人和看的人心里怎么想。无论是寻找校友,慰藉往昔、激励当下,都是积极有益之事。但人生各有机遇,最无益的就是炫耀和攀比。就像从小镇做题家到北大清华,过去只代表过去,未来的路还长,走多远、登多高,还要靠自己努力。
●@中新网:#4元# 近日,一个名叫“欧阳志鹏”的电诈犯罪嫌疑人引起网友关注。网传的一张截图显示,犯罪嫌疑人欧阳志鹏的“通缉悬赏”金额仅有4元。据了解,4元是民间悬赏平台网友的众筹金额,并非警方的悬赏金额。
微评:从打击犯罪、弘扬正能量的角度看,民间悬赏平台值得鼓励。但涉及金钱往来,就必须谨慎和较真。虽然平台创始人称没有任何盈利,无人领取的赏金会用作公益捐献,可“XX筹”等的前车之鉴,足以令人警惕。个人的热情、承诺代替不了法律和制度,民间悬赏平台也应纳入监管之中。
●@光明网:#拾物索酬# 四川成都,大妈捡到手机后向失主索要600块钱。失主表示自己是个学生没有那么多钱,可以给她100块钱。大妈不满意,和失主起了冲突。报警后,警察表示失主是否愿意给钱是人家的事情。
微评:有人说,民法典中提到失主应向拾得者支付必要费用,很多国家也有明确的“有偿归还”的法律条款,因此,拾得者索酬无可厚非。然而,法律之上还有道德与文明。法条可以这样规定,但一个文明良善的社会,还是应该鼓励拾金不昧,以善心求善果。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