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水湖湿管处举办湿地保护宣传活动

  本报讯 记者朱亚平报道:8月4日,通山县富水湖湿管处组织宣传专班,一行人来到通山县燕厦乡北冲村,举办湿地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中,富水湖湿管处宣传专班工作人员,现场向该村村民们解读了《湿地保护法》,并向北冲村赠送了《湿地保护法》和湿地保护科普丛书。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保护湿地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状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湿地生态系统进行立法保护,保护法确立了“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建立了覆盖全面、体系协调、功能完备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引领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

  富水湖湿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此次活动,意在提高群众自觉参与保护湿地、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有效促进湿地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加强宣传教育,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理解、拥护、践行湿地保护法,发挥全社会力量保护、爱护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