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后,交通环境变好了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馨茁

  8月16日上午,记者在城区青龙路与长安大道交叉口看到,电动车有序停在安全岛上,车主们都头戴安全头盔,路上也不见三、四轮电动车的踪影,通行秩序良好。

  “过去二、三、四轮车驾驶员常在车流、人流中横冲直闯,随意掉头、抢红灯,这段时间这些乱象少了很多。”私家车车主胡先生对城市交通的变化感到满意。

  胡先生说,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明显感觉交通环境变好了,开车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提心吊胆。

  自从7月15日,咸宁公安交警启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城区街道车辆通行顺畅,三、四轮车在限时禁行管理区域内从市民的视线中渐渐消失,通行秩序改善了不少,整治行动已初见效果。

  “以前在路上遇到三轮车,我们都得小心一些,指不定什么时候它就突然掉头或者停下了。”出租车司机苟师傅开心地说。

  苟师傅告诉记者,以前三轮、四轮电动车随意变道,还常时不时压实线掉头、闯红灯等,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现在道路上的三轮车少多了,安全性提高了不少。

  据悉,8月5日,城区限行通告施行后,交警部门对三、四轮车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来自交警部门的一串数字说明整治的力度与强度:截止8月14日,教育三、四轮车车主6065 人次,喷漆警告5807台,现场依法暂扣三轮电动车摩托车813台,暂扣无牌无证四轮电动车46台,暂扣无牌二轮电动摩托车4098 台,处罚二、三轮电动车摩托车3702台。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无牌无驾驶证的三轮车,将进行处罚。对于有牌合规的三轮车,如果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则按照交通法规处罚,例如闯禁的,处以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三、四轮电动车超限载货、违法载人、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秩序构成了严重威胁。”城区大队一名交警告诉记者,公安交警在停车场联系了报废公司的人员驻点,非标电动车车主可跟报废公司人联系,自行报废,报废公司将给予一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