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孙鑫、刘智利报道:“现在国家税收政策好,我们农庄销售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这对我们来说是实实在在的扶持!”崇阳县荒路岭生态农庄负责人汪莉莎面对税务人员高兴地说。
荒路岭生态农庄位于崇阳县白霓镇谭家村,是“湖北省休闲农业示范点”和“咸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从事水果采摘、四季蔬菜、苗木销售、中药材种植、餐饮住宿等业务,年营业收入达800多万元。
近年以来,崇阳县税务局积极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组建税收宣传团队,深入全县各乡镇重点农业企业,精准对接企业涉税需求,讲解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手把手辅导纳税人网上办税,开通发票申领“绿色通道”,切实解决企业急需的用票需求,最大程度地支持企业发展。
一位正在采摘夏黑葡萄的大爷向税务人员说道:“我们平时在农庄收个菜,锄个草,活不累,每天管两顿饭,能顾家,每个月还能有2000块钱的收入,大伙儿都觉得挺好。”
荒路岭农庄的用工人员大多为附近的农民,长期在公司就业的农民工8人,年人均收入2.6万元,高峰期用工60多人,带动周边农户300多户,年增收3000元/户。
“没有国家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的大力支持,没有税务部门的精准帮扶,就没有我们生态农庄今天的成就!”汪莉莎由衷地说。“去年公司免税销售额达到173万元,共免征增值税5万余元。现在我们通过专家牵线,与红牛公司联合,加工生产饮料,实行一二三产业配套,水果种植由一产业向二产业转化,加工生产‘黄金百果香’牌系列饮品,把农庄生产的水果直接装入‘保鲜箱’。”
“税收宣传的真正目的在于落实,提升纳税服务的关键在于让纳税人满意,只有精准落实国家一系列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真正把税收宣传延伸到基层,才能为乡村经济振兴提供税收保障。”崇阳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熊崧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