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促和谐
○通讯员 张远杰

  “我父母离异后,父亲体弱多病,无能力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母亲外出打工,从不与我电话交流,更不承担我生活、学习上的费用,我与七旬奶奶相依度日,生活困难,身临困境,多亏县司法局法援中心,为我找法院论理讨要说法,母亲才与我交流、承担了我部分生活、学习费用。我现在要认真学好文化知识,完成学业后报答社会……”6月20日,通山县镇南中学学生袁某告诉笔者。

  针对城乡部分公民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而违法,导致年老病残、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而这些弱势群体又无人力、资金提出诉求的现状,通山县司法局时时刻刻牢记党的宗旨,急为弱势群体急,想为弱势群体想,采取四条有效措施,健全领导,健全以成立20人的领导班子,抓实法律援助工作;签订责任状,以公共法律服务股、各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签订法援目标、仼务责任状,确保办一件、成一件;狠抓法制宣传,公正利用市县媒体向公民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提升公民守法用法意识,促使公民懂法不违法;创办清廉司法,各办理法援案的律师,不得收取当事人礼品和消费招待,明明白白做人,公公正正办案,爭做当事人满意的司法干部。

  据了解,2019年至今年5月止,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牢记党的宗旨,不忘执法公正职责,清廉地办结民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651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13600余万元,结案率达95%。满意率达98%以上,该局法援中心不但受到弱势群体赞扬,而且多次被市、县有关部门评为“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