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女拒绝求爱被烧伤毁容,18年后因家庭困难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为此,通城、上海两地检察机关举行视频公开听证会——
远程视频架起司法为民“连心桥”

  本报讯 通讯员冯宵报道:近日,通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视频方式跨省900公里连线,就方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由通城县检察院、上海市检察院、金山区检察院三院连线开展,通城县检察院控申部门干警、司法救助申请人方某某、丁某某及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

  2004年8月3日,陈某某在被害人方某某位于上海市金山区某地住处要求与其恋爱遭拒后,遂用随身携带的汽油泼在方某某头部并点火焚烧,致使方某某严重烧伤,案发时方某某年仅16岁。陈某某作案后躲避公安机关抓捕,于2022年4月18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抓获;同年5月10日,金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陈某某依法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0余年来,因陈某某未被抓获,方某某没有获得任何赔偿,且因面部毁容找不到工作,方某某婚后育有一双儿女,其家中仅靠身患残疾的丈夫在外打零工支撑生活。

  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收到方某某司法救助申请后,考虑到方某某身处通城县,路途遥远且因疫情出行不便,向通城检察机关发出司法救助协调函。通城县检察院收悉后,控申部门联合未检部门帮助收集司法救助相关材料。

  听证会上,通城县检察院检察官阐述了案件基本情况、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理由及申请人家庭困难情况,两地三院听证员围绕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发表意见,一致认为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应给予救助。

  “一场原本需要至少来回三天的听证会,通过视频连线,几十分钟就解决了问题,节约了人力、财力和时间,又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这才是真正地为民办实事!”人民监督员感慨道。

  此次跨省线上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司法救助申请人和听证员意见,有效减少了申请人的司法成本,体现了两地三院把司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