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下午,我市举行市直机关“十佳红旗党支部”和“十佳星级党员”评选颁奖活动,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党支部获评“十佳红旗党支部”。
这是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获得的众多荣誉中的一个。此前,该中心先后获得平安湖北建设先进集体、全省政法队伍先进单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
成立不到3年的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何以获得如此多的殊荣?“深入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文化。”市人民调解中心负责人说。
“双列管+周学习”,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针对中心党员调解员多为机关单位退休老党员情况,市人民调解中心坚持“中心党支部+原单位老干部党支部”双列管模式,加强党员调解员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常态化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中心将思想政治学习作为周例会规定内容,在每周五召开的周例会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及时政内容等。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于日常管理各方面、调解服务全过程,党员调解员、中心调解员始终与党同心同向同行,自觉做中国共产党的坚定支持者、拥护者,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调解+”模式,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
市人民调解中心始终将化解矛盾、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检验党性修养、比拼实绩、比拼作风的核心,引导广大调解员在服务中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中心自2019年11月成立以来,累计接待咨询27646人次,成功调解矛盾纠纷4372件,解决了一大批群众烦心事、揪心事,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利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便民利民,调解员走工地、走现场、主动服务上门协调,放弃休息时间预约周末、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调,遇到重大纠纷“白+黑”不间歇调等成为常态,一批案件的化解受到当事人及领导的充分肯定。
同时,坚持“调解+”模式,在调解服务中为当事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等,如对残疾服务对象进行帮扶,并引导社会力量与其结对,为患病对象“代跑”办理有关离职手续等。
热情、周到、用心的服务受到群众高度肯定,群众说调解员好,说党的政策好成为了常态。多名党员调解员成为了当事人的知心朋友,收到群众致谢锦旗。
家住咸宁市咸安区的胡先生不幸被电火烧伤,肢体落下残疾,还花费了巨额医疗费用。原本指望自己投保的10万元重疾保单缓解困境,但保险公司以烧伤面积与责任约定不符拒赔。保调委调解员组织多轮协商,最终确定由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轻症关爱金共21123.45元,同时豁免保单后继14期保费63140元。胡先生送来锦旗:“人民调解恩重如山,化解纠纷感激永存”。
突出示范引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市人民调解中心充分发挥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南鄂楷模、党员调解员樊启寅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宣传栏宣传其先进事迹,号召广大调解员向其学习。
中心在党支部宣传栏不定期更新党员调解员及优秀调解员现场工作照、工作案例,在中心工作群及时上传调解成功案例信息、赠送锦旗照片等,引导广大调解员比拼奉献,形成人人比学先进干实事的良好氛围,涌现出丁明明、杜劲松、陈丽娟、吴飞凤等一批优秀调解员。1名调解员获评全市“三八”红旗手,3名调解员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多名调解员先进事迹被媒体聚焦报道,接收致谢锦旗153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