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物业”规范提升了,物业服务收费“透明”了……
我市物业领域“双整治”在行动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贺春音 通讯员 李俊 寿国子

  “划线后,车停在车位里。没有乱停乱放,小区看着美多了。”7月19日,住在咸安金桂路水榭花都小区的韩女士,为我市在城区住宅小区全面施划停车位的行动点赞。

  “从4月底至今,城区新施划车位的小区有16个,新施划出1000多个停车位。市城区778个小区做到‘应划尽划、能划尽划’,今年将施划6000个停车位,增设停车位,规范居民停车,解决停车难题。”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

  这是我市在“红色物业”规范提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中的具体举措之一。

  据了解,近段时间以来,市住建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推进“红色物业”规范提升专项行动、市纪委《关于做好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提示》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全市“红色物业”规范提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红色物业”规范提升了

  4月30日,市住建局向全市住建系统下发《关于开展全市“红色物业”规范提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组建工作专班,重点对小区“两委”运转、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经营、环境秩序管理、设施设备维护、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五个方面情况进行逐项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举措和整改期限。各地要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工作专班按照“排查存量、整治减量”的要求,“一区一策”推进问题整治。

  记者看到,《通知》整治内容非常详细全面,其中“环境秩序管理”第五项是有关小区停车的事项,有“是否建立小区机动车管理制度;是否规范划定机动车停车线、是否规范设置非机动车停放标识牌;地下车库、车位是否落实‘租售并举’举措并全面规范开放”等内容。

  咸宁航天花园在此次的整治活动中,通过划定停车线增加车位220个。“划线后,小区居民自觉把车停到线内,小区停车规范、有序了。少了剐蹭、擦碰,邻里之间更和谐。”小区业委会主任杨琴说。

  自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市住建局成立工作小组,对市城区323个专管型小区进行检查。截至7月23日,已检查40%的小区,发现问题556个,其中“两委”运转问题52个,占比9.4%;经营不规范问题89个,占比16%;环境秩序管理问题213个,占比38.3%个;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120个,占比21.6%;历史遗留问题82个,占比14.7%。

  检查数据表明,环境秩序管理问题最多。对于所有检查整治的小区,市住建局以“三个一”(一张问题清单、一份整改方案、一名督办责任人),逐个小区抓好督办整改。在规定期限内问题整改不彻底、不达标的物业企业,住建部门将其纳入行业诚信系统,列入黑名单,并予以全媒体曝光,情节严重的将提请小区“两委”,予以清退。

  物业服务收费“透明”了

  “本年外来车辆停车费收入6782.5元,本年外来车辆停车费支出16375.54,防疫物资及耗品购置费1973.14元,公共用电费4714.61元,公共用水费3633.43元……”

  7月24日下午,水榭花都业主黄女士站在“水榭花都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公示栏”前,边看边读着里面的内容。公示栏最近公示了该小区2022年1-6月公共区域费用收支情况。“我们业主想知道的信息,大部分都公示了。感觉停车费支出有点大,哪天去物业问问。”黄女士对记者说。

  今年5月16日,市住建局向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下发了《关于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和公共收益使用管理。

  据了解,物业服务收费公示的内容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合同期限、物业服务等级(执行政府指导价文件号)、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收费标准、物业计费方式、汽车停放费、车位租金、公共能耗费(公共水电费、电梯运行电费)、装修垃圾清运费、公共收益、物业服务电话等。

  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等级公示相对应的服务内容与质量要求,将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进行细化、量化,便于业主的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服务项目,其收费也应实行明码标价并向全体业主公示,同时加以说明。

  通知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公共收益单独列账、独立核算,主动接受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街道办(镇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的监督。不得侵占、挪用公共收益,不得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位开展经营活动等。公共收益的使用要征得相应业主的同意,主要用于本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等。

  据介绍,针对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专项整治,市住建局组建了三个工作小组,对市本级以及各县(市、区)实行分片包保,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效果清单”“风险提示清单”的“四个清单”工作要求,多措并举开展拉网式检查。截至目前,发现问题249个,其中物业收费信息公示不全问题223个,占比89.5%;小区公共收益未公示或公示不全问题26个,占比10.5%。共下达整改督办函53份。

  “按照‘以案促改、促建、促治’的原则,举一反三,剖析根源,完善信用管理、信用等级评价监管措施和长效监管机制,将‘双整治’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不断巩固整治工作成效。”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