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税务平稳推进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

  本报讯 通讯员谭笑非、王冰报道:“这么热的天你们还专程上门服务,真是太感谢了!有你们在,我们收到全电发票就放心了,也不用担心两眼一抹黑不会操作了。”7月18日,咸宁贤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首次接收到全电发票,面对第一时间上门提供宣传辅导的咸安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公司财务人员艾霞英十分高兴。

  据了解,自7月18日起,湖北省开展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使用全电发票无需领取UKEY等专用税控设备,无需做票种核定,无需领用纸质发票。全电发票开具后,发票数据文件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减少人工收发,更加高效便捷。

  咸宁贤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此次接收的2份发票由广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开出。在税务人员的指导下,艾霞英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税务数字账户,只花费几分钟就顺利完成了发票接收、抵扣勾选、发票查询、下载、打印等一系列操作。

  “税务部门的服务越来越人性化,记得最初的纸质发票从开出到邮寄需要好几天,后来电子发票可以通过邮箱等渠道发送,但需要用特定的阅读器打开才能查验。现在升级成全电发票,操作界面更加友好,接收流程更加简化,真的是安全又高效!”艾霞英表示,全电发票推广后,财务人员报税、领票、查询、入账都会更加便利,用票成本将大幅降低。

  为平稳推进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咸安区税务局提前部署,对辖区内纳税人开展“网格化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等多途径多渠道向纳税人推送权威文件、政策解读、操作指引等,并结合纳税人首次受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疑难问题开展“预辅导、预解答”。同时,针对近日开展受票业务的纳税人,该局挑选业务骨干组建随票服务团队入户,全程跟踪辅导,确保纳税人能够高效便捷办理全电发票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