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微评

  ●@工人日报:#暑期工权益# 又到一年暑假时,不少在校的学生选择利用这段时间提前感知社会,走进企业实习或做兼职。然而,被欠薪、无福利等权益遭遇“缺斤少两”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缺少劳动合同,难以认定劳动关系,许多暑期工面临维权难题。

  微评:暑期工尽管与用人单位未建立劳动关系,但应当属于短期劳务行为,实质上与用人单位已形成了雇佣关系,同样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各地劳动监察等部门应重视和加强对暑期工劳动权益的保护,将暑期工纳入日常监管的范围内,消除监管盲区;暑期工也要增强维权意识,注意保存劳务相关证据,敢于维护合法权益。

  ●@新华网:#隐私面单# 近日,国家邮政局等三部门联合开展主要电商平台企业涉邮政快递个人信息安全治理专项行动。行动明确,要强化信息安全源头治理,推行隐私面单、虚拟号码等个人信息去标识化技术,从信息源头阻断不法分子实施犯罪的可能性。隐私面单出现已经5年,但普及率并不高。

  微评:对寄收件信息进行去隐私化处理,是大势所趋。各电商平台应与快递企业协力合作,用足用好隐私面单等技术手段;快递企业也应加强内部信息安全管理,加强对人员的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对泄露倒卖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严格执法、严肃追责。

  @新浪:#“阳”过被拒# 近日,一名女子因自己是新冠康复者在求职过程中屡屡受阻,无奈之下只能临时“居住”在上海虹桥火车站的卫生间。目前,在多方帮助下,她已经找到工作,在一家快递企业的中转站做分拣员。但经调查发现,新冠康复者在求职应聘时被歧视并非个案,不少招聘信息都注明了“阳过转阴不要”“密接不要”等要求。

  微评:从目前的研究和临床经验来看,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后,体内已产生相应抗体,尚无造成传播的案例,他们理应和广大求职者一样受到公平对待。国务院发布规定,严禁在就业上歧视新冠康复者。部分用人单位拒收新冠康复者的做法既悖情理,也违法理。

  @中国新闻网:#“食品级”化妆品#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保健协会化妆品发展工作委员会发布关于儿童用妆的暑期消费提示,称一些商家在生产化妆品时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就借机称这样的化妆品为“食品级”化妆品,暗示家长把这样的化妆品给儿童使用更安全。事实上,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规规定,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条件等,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食品级”化妆品。

  微评:“可以吃”的标准主要是“无毒”或者“低毒”,但护肤品、化妆品的功能要求显然不止于此。创造“食品级”化妆品的概念,说白了就是个噱头,而这种噱头有违法违规之嫌。《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商品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监管部门不仅要提示消费者,也要约束商家。

  ●@头条新闻:#寄拍# 在朋友圈、论坛以及社交平台,经常能看到这样的信息:“接寄拍吗”“拍买家秀月入过万”“寄拍赚取佣金”……近年来,寄拍行业异常火爆,也有不法分子打着“招聘寄拍模特”的幌子进行诈骗。他们通过发布“高薪”的兼职广告,诱使一些想要赚钱的大学生、宝妈等群体,对商家的商品发布照片和视频的好评,然后收取会员费进行诈骗。

  微评:“寄拍”就是网店需要模特拍摄图片来展示,给你提供商品进行拍摄,你提供照片或视频上传为“买家秀”,并寄回商品(也可能送给你),就可以收取拍摄佣金。虚假的买家秀本身已经涉嫌虚假宣传,“寄拍”这一行当在合法性上先天不足,“寄拍模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劳动”权益难以保障,何况相关骗局泛滥,更当慎重为要。

  ●@中新网:#田野上的考古# 近日,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布田野技能测评结果,10人入围,表明持续3个月的“招贤纳士”将落幕。这不是一次常规的招聘。除了面试,25名应聘者还需参加“田野考古技能”测试,包含前期准备、田野考古、考古绘图、探方记录等环节,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微评:考古是一门“行走在大地”上的学科,想要成为合格的考古从业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把考场搬到田野上,本就理所应当,现在反而成了新鲜事,这才是值得关注的问题。从考古到文博、地理等专业,在人才培养中都不能纸上谈兵,忽视了实践操作能力。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