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购房补贴

  网民报料:

  我今天看到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一则关于促进咸宁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请问“首次就业”“新建商品住房”如何理解?我是去年10月在咸安区桂语江南买的期房,是否符合领取补贴条件,在哪里申请领取呢?希望相关部门帮助答疑。

  记者调查:

  20日,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回复,该市民不能享受此次购房补贴政策,情况为,市民于2021年10月在桂语江南购买一套商品房,根据《关于促进咸宁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市民在通知印发前已购房,所以不能享受此次购房补贴政策。该局工作人员电话告知市民,市民表示满意。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