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本报讯 记者见博报道:6月23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庆刚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重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水利工程管护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就业创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会议审议了《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咸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的决定(草案)》《武汉城市圈公共交通一体化促进条例(草案)》;表决通过了《咸宁市古桂花树保护条例》。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春雷、镇方松、刘国承、边现龙,秘书长李旭东参加会议。副市长吴晓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文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毕奎明、市监委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