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莹、通讯员张乐宏报道:17日,记者从市政府国资委获悉,咸宁市政府国资委印发《咸宁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2022版)》(以下简称《权责清单》)。
《权责清单》结合咸宁实际对市政府国资委2016年出台的《咸宁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进行了全面修订,列明每项具体事项主要实施的法定依据、实施机构、权责边界、运行流程、运行要件、责任事项等,明确了监管重点、改进了监管方式、提高了监管效率。
“《权责清单》在原来的基础上细化监管事项,落实简政放权要求,明确了出资人与出资企业之间的权责边界。清单化列出了每项监管事项的范围和操作流程,清单外的企业经营管理事项,由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国资监管规定和企业章程自主决策。”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项小斌介绍。
据悉,《权责清单》是市政府国资委依法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有效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加快形成科学有效权责体系和监督协调机制,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