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发放科技创新券
最高可申请10万元

  近日,鄂州市审议通过《鄂州市科技创新券实施方案(讨论稿》 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增添强劲活力。

  《方案》明确,鄂州市科技创新券是指政府将财政科技资金采用后补助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检验检测等科技创新服务的财政补贴凭证,以电子券形式发放,申领的创新券当年有效,逾期未兑付自动作废。

  科技创新券的发放对象是在鄂州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技术创新、研究开发等活动,有研发经费投入,从业人员500人以下且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并同时满足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市级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登记)的科技创业孵化载体中的在孵企业等任一条件,用于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服务,包括产品检验、指标测试、产品性能测试等。

  企业向市科技局申请创新券,在鄂州市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支持范围内的服务,凭创新券向市科技局申请兑付,创新券兑付额度不高于实际发生金额的50%,每年申请的创新券额度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