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一大早,年过八旬的陈老爹步履蹒跚地来到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感谢经侦大队民警为其追回被骗的10000元。
事情还得从7年前说起。
2015年11月,陈老爹经熟人介绍来到位于温泉中心花坛附的一家文化旅游公司,该公司表示正在进行文化旅游开发,需要筹集资金,承诺给予借款人高额回报。陈老爹一看公司资料还比较齐全,于是与公司签订了一份1万元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3个月,每个月给予陈老爹200元利息。最初的一个月,陈老爹如期拿到了200元利息,但接下来,这个公司在咸宁消失了。
“一想起这件事,心里就难受。”陈老爹说,当时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被骗,曾尝试联系该公司,后来听说公司搬到了江苏某地。直到2018年,老人家才来到温泉分局报案。
经办案民警调查,该公司法人王某某,以高额利润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15年11月在安徽铜陵成立分公司,吸收五十余人投资款,合计人民币一百多万元,所得钱款均被王某某挥霍。2018年,王某某被安徽警方抓获,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入狱3年。2021年王某某刑满释放后,回到辽宁老家。
由于疫情原因,办案民警只能通过电话与王某某沟通,向其宣讲法律法规,希望其能主动退还骗老人的钱款。但由于王某某没有经济来源,生活拮据,一直没有退钱。办案民警没有放弃,依然坚持联系王某某及其家人,反复电话沟通劝说达二十余次,最终王某某同意退钱。
6月1日,老人的银行卡上收到了这迟来已久的1万元,心里激动万分,一块压在心底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人要加强防范意识,遇到所谓的高回报投资时一定要加强警惕,避免因贪小便宜而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一旦发现自身利益受到损害,要及时报警求助。警惕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的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