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院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为我们提供了公正高效优质的服务……”5月24日,通城县人民法院收到一封来自该县某医药公司14名员工署名的感谢信,信中流露出对通城法院和该院法官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感激和敬佩之情。
4月19日,通城县某医药公司因拖欠员工工资,经多次沟通协商无果后,该公司14名员工将公司起诉至通城县法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及支付拖欠的工资等。
接到此案后,承办法官褚毅君立即对该案展开细致调查。经过一个多月的不懈努力,案件情况终于渐渐明晰。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解除原告与该医药公司的劳动合同,并由该医药公司一次性支付原告拖欠的工资款及应付劳动补偿金共计16939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