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爆料:
我的孩子在通山县实验小学上学,学校要求所有学生办理电子学生证,每年收取280元费用。学校要求学生都必须办理电子学生证是否合理?收费价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记者调查:
5月10日,通山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前往通山县实验小学实地调研核实,市民反映情况属实。
通山县实验小学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2021〕3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促进学校安全管理、智慧化发展,向学生推广使用电子学生证。
该局要求县实验小学向学生和家长进行说明,学生办理电子学生证实行自愿原则,不得有强制性的言语和行为。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