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山县洪港镇辖区居民李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崇阳县公安机关列为网上在逃人员。通山县洪港派出所接到协作指令后立即展开行动,进行摸排侦查。
时值节假日期间,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有可能回家,加之洪港派出所民警在清查时发现李某某几个要好的朋友在假期曾聚会,却唯独不见李某某的踪影。
洪港派出所民警迅速进行研判布控,伺机开展抓捕工作,但由于李某某有犯罪前科,有较强的反侦察意识,民警在抓捕过程中几次扑空后转变思路,通过采用宣传规劝的方式,多次上门与其家属进行沟通,通过耐心讲解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的相关法律政策,李某某的心态和认识发生了改变,最终,在逃人员李某某于4月11日主动到洪港派出所投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移交给崇阳县公安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